这些年,当我们还在纠结于中国大学离世界一流大学有多远时,形同癌症的腐败现象早已潜入“象牙塔”,并不断蔓延。四川省纪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5月以来,四川省共查办高校腐败案件36件,处分26人。媒体通过对四川高等院校领导腐败案件的透视,发现“象牙塔”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腐败高发区。
反腐常态化,挖掘高校腐败并不是多么令人惊叹的一件事,它重申的常识无非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腐败。但值得深思的是,在中国高校纷纷朝着世界一流目标“赶美超英”的过程中,为何还出现如此多的腐败?难道一流目标中也暗含着腐败的成本吗?殊不知,在目所能及的范围内,那些真正被誉为世界一流的大学是很少有腐败的,至少不是腐败的高危行业。那么,我们在追赶的过程中,一定是选择性遗失了什么。
所谓一流大学,国内的各种解释都局限于一流的设施、一流的大师、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学术。这些固然是一流大学在终端的表现;但我们忽略的是,这些诸多“一流”是通过什么结构输出的?它们靠什么保障社会投入与大学产出成正比例增长?进入内部观察,就很容易关注到它们在外部和内部建立起的完备且运行良好的自治结构。尤其内部治理上,在校董会、校长、教授委员会、学生团体之间,按照法人治理建立起严格明确的权责划分,通过细致入微的权力分离与制衡,不仅减少了腐败滋生的机会,更确保了经费使用的高效益。这种治理结构,恰是一流大学能够长期吸引社会捐赠和投资的基础。
伴随我国教育产业化的不断升级,不少高校在一流目标的刺激下,不惜重金圈地扩建,引进人才,加大科研投入。但由于没有建立充分保障自治的治理结构,行政部门的权力下移之后,高校内部依然高度集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不分,决策、执行、监督缺乏分权。如此,一个自治外壳下的高校,往往成为权力的“自留地”,滋生腐败自然就在逻辑之中。比如,涉及腐败的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理工学院、绵阳师范学院等等,多是一把手、二把手腐败,这正折射出内部权力结构的病灶。
任何领域的腐败治理,都须从权力切入,围绕权力的内部结构和运行进行“手术”。高校缺乏科学优良的治理结构,恰是不断陷入腐败、并与世界一流大学存在差距的基础性“短板”。试问,如果高校招生有腐败,如何产出一流的学生?科研有腐败,如何创造出一流的成果?可见,改变高校内部的权力和治理结构,不仅是反腐的需要,更是建设一流大学的根基。某种程度上,没有制度治理的现代化,便没有一流的大学。
改变高校内部的权力和治理结构,不仅是反腐的需要,更是建设一流大学的根基。没有制度治理的现代化,便没有一流的大学。